高分落榜是最让人心痛的事,导致这种失误的原因很多,不了解报志愿的技巧,掌握的信息过于陈旧等等,由于学生和家长所能知晓的信息有限,遗憾总是在所难免,但如果因为没有读懂招生章程而导致报考的失败,那就太不应该了。
举个实际的案例,甘肃理科考生张某,高考649分,第一志愿上海交通,第二志愿重庆大学;但最后两校均落榜了,上了一所一B院校。当年上海交大当年在甘肃投档线是660分,该生以11分之差没有被录取;重庆大学在该省的录取分为573分,该生高重庆大学分数线76分,即使减去20分的志愿级差(重庆大学规定志愿级差为20分)后,分数余量还有56分,即便是参与第二志愿录取还是相当的分数竞争力,但没有被重庆大学录取。
原因是该生没有研读清楚重庆大学的录取规则,使第二志愿没有发挥作用,成为无效志愿。重庆大学《招生简章》第2条是这样写的:“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,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(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)的上线考生;第一志愿(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)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,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,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(或非第一批投档)的上线考生,生源仍不足时,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省。”由此可知,重庆大学录取新生是按“志愿清”的原则进行的。在此原则下,只要第一志愿招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,即使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很高,也没有录取的可能;只有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第二志愿考生才有机会参与录取。但事实是,位于直辖市又是985工程大学的重庆大学,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的。至此,我们就明白了该生为何没有被重庆大学录取的原因。
对于《招生简章》中的四种录取规则,在报考时一定要认真理解:
(1)“志愿清”原则,就是说高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,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,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即使第二志愿报本校的考生分数再高,原则上也不予录取。只有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才会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;此时,如果非第一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才有可能被录取。在安排进档考生的专业时优先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,其次再安排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(2)“专业清”原则,即对进档考生按第一志愿分类,由高分到低分排队,当人数等于或大于该专业计划时,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,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按规定转到其第二专业排序,其余依次类推,直到最后做出安排。
(3)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就是说在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中,高校首先会满足分数最高考生的第一志愿,然后再满足分数在第二名的考生的专业第一志愿,依次类推;
(4)“科目相近”原则,当考生智育、体育及高考总分相同时,各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,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。
责编/于晓媚